某些大姓续谱时,发生过“好字在前,骂字居中,散字在后,多次重续均无成果”的情况,鉴于此教训,树德、平先、亚舫等自当尽责,努力做到:一心为公,严于律己,钱用于刀刃上,公开透明。
一、由幸平先负责收集捐款,并与幸亚舫一起及时做账。同时,将捐款人及捐款数在网上公布;给捐款人收据。
二、涉及立碑的任一支出,不论多少,均由树德与有关人员商定后,禀告给筹委会有关负责人知晓才确定。支出一律在网上公布。
三、涉及本族外但与立碑密切相关的支出,该花的既不吝啬,也不铺张——特殊情况下的支出及时与各负责人说明。
四、及时小结t公布阶段性收支情况。
五、立碑捐款若有结余,将以“偃公基金”名义存储。至于如何保管、使用,另订条例。
“幸氏始祖偃公纪念碑”筹委会财务组
201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