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注册
邮箱*
姓名*
密码*
登录
邮箱*
密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幸氏新闻
【2012】皖鲁幸筹通字第002号-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会筹备委员会章程
2012-02-04

 

2012】皖鲁幸筹通字第002

 

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会筹备委员会

 

  

 

201224日通过r

 

 

幸氏始祖偃公,乃周王室之胄,姓姬名幸,字偃,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封沧州,戍雁门,功盖华夏,朝野共仰。成王为褒勉其功,壬戌年赐名为幸,天下幸氏自此始。据碑记,安徽幸氏一世组志宏公,明初由南昌江右巨族s至淮南,约500余年。安徽主要分布在淮南、六安、蚌埠、芜湖、滁州、合肥、阜阳等地。山东幸氏目前主要分布在济南、青岛、潍坊、东营、枣庄、烟台、淄博等地;

第一章    

一、根据2009年元月3日《幸氏宗亲济南聚会纪要》精神,由中华幸氏宗亲联谊会筹备小组成员幸胜标、幸辉烈、幸垂、幸育忠、幸中原、幸树德(幸必泽缺席)等主持,于2011718日O在山西省代县金隆源大酒店,召开了幸氏宗亲代表会议,全国包括台湾在内的16个省、市和马来西亚宗亲代表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通过协商,选举成立了中华幸氏宗亲联谊会筹备委员会。

二、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会是两地宗亲自愿参加的公益性组织。宗旨是举族团结、弘扬祖德,继承宗训、遵循家风,密切感情、交流信息,报效祖国、兴旺幸氏

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山东、安徽幸氏宗亲坚持以厚德仁爱,忠孝传家,诚信积善,笃学勤劳兴家旺族。把关爱国家,关爱社会,关爱家庭,关爱自己,关爱子孙为立身处世的准则和祖规家训。发扬光大雁门堂精神,努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人类的和谐发展、家族兴旺发达贡献力量。

四、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维护本章程。其任务与职权:①依时召开宗亲代表大会,按《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会章程》的规定吸收会员,组织活动;②组织和管理各地宗亲分支的事务;③做好修编《安徽山东幸氏祖谱》及各地家谱、宗谱的工作;④做好财务经费管理工作;⑤做好各项宣传拓展工作,充分利用书刊、家族网络,进行媒体宣传;⑥僦裙玫募腊荨⒙糜尾喂鄣然疃虎嶙袷亍吨谢沂献谇琢昊岢镂嵴鲁獭罚邮苤谢沂献谇琢昊岢锉肝被岬牧斓迹芮杏敫鞯匦沂献谇鬃橹怠4氪俳沂纤心昵嵋淮⒓抑赂唬迪智抗摇⒏蛔约海谇孜康摹ⅫSPAN lang=EN-US>

 

第二章    

一、会员条件及入会手续:

凡山东、安徽幸氏宗亲包括有据可查、历史上因故改幸氏为“信”或“辛”等或姻亲血缘贯通如幸危合族的裔孙等,愿意归宗幸氏的,不分地域、性别、年龄、职业、文化、资历、财富等区别,只要个人自愿,由宗亲户主报名,按家依世辈列名。各地联谊分会造册登记入会,即成为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筹备委员会会员。年满18岁以上,有民事能力的宗亲为正式会员;未满18岁的宗亲为预备会员,随着年龄增长,依次转入正式会员。会员除以后经批准退会及因故被除名者、或死亡外,终身有效。凡正式会员,必须履行会员权利与义务。

二、会员权利:

①在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②对本会及各分会提出咨询、批评和建议;③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④分享宗亲会信息、研究、开发成果,获得《幸氏通讯》《幸氏快讯》等刊物;⑤对本会财务收支进行质询和监督;⑥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①尊祖敬宗,勤学敬业,有益社会,不触犯法律及违背公德;②遵守本会章程,宣传本会宗旨,执行本会决议;③寻根问祖,发展会员,扩大本会影响;④精诚团结,忠孝传家,关心和帮助贫困宗亲的子女就学和创业;⑤积极参加本会和世族各支系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⑥按规定交纳世族活动的若干费用;⑦为国家或地方经济建设献计出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一、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筹备委员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地推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另渣SPAN lang=EN-US>)。大会三年召开一次(如需提前召开,必须由会长和副会长、委员2/3的成员提议通过后决定,方可召开)。大会其职权是:①听取和审议筹委会的工作报告;②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闸垩【俨陆煳被幔虎苌蠛思芭急窘斐镂峁ぷ鞅ǜ婕安莆癖ǜ妫虎萏致劬龆ū净嶂卮笫孪睢ⅫSPAN lang=EN-US>

二、本会执行机构为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筹备委员会。委员会设委员暂定27名。其委员由宗亲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再从委员中选举产生会长一名,副会长79名,常务会长1名;为便于工作,任命秘书长一名(由会长提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秘书长提名)。首次直选。在筹委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常务会长、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其职权是:①依照章程决定,组织召开宗亲代表大会;②向宗亲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提出建议和工作方针;③执行U亲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本会重大事项;④根据需要和情况变化,协商确定对本会领导成员的增补与调整;⑤依筹委会决定,对兴族报国有突出贡献的会员进行表彰奖励。

会长对外代表本会,对内领导和协调本会事务。副会长依会长授权分管职能部门具体工作或分片管理各分会宗亲事务。秘书长、副秘书长、总联络员在会长直接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或分管的各项事务。

筹备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组织宣传组、文化研究组、财务经费管理组、通讯联络组等。副会长、筹委会委员可兼任各组组长,非委员宗亲可担任各组副组长和成员。务求因事设人,任人唯贤,精干高效,无私奉献。

三、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筹委会设名誉会长或顾问若干人,由宗亲中德高望重的耆老担任,承担决策咨询和协调会内外关系等工作。

四、主要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①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②大公无私,热心为家族事业服务;③年龄和任期:会长、秘书长首次选任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上,会长通常不超过70岁,副会长通常不超过66岁;可连选连任。副会长、委员中注重老、中、青结合。

五、在幸氏宗亲100人以上聚居的地方,应建立幸氏宗亲联谊筹委会分支机构,其组织应与本会和全国总会密切衔接。各分支机构及时报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筹委会组织宣传组备案。

六、办公地点:暂定在秘书长处。

七、筹委会所有工作人员均为义务及荣誉职位,没有薪酬。但公务必须的开支可以在本会或分会机构报销。

第四章  经费与财务

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会及其分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母本金赞助、利息等。

一、会员会费:会费是宗亲互助和支持家族事业的重要体现,依各自经济状况自愿交纳原则。①凡以户造册入会的宗亲,每户一次性交会费10元。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为家族事业作多贡献。②以工薪为生的宗o或经营工商的宗亲,凡造册入会时除一次性交纳会费时,依个人经济收益情况,可以多缴。③依靠低保维生、收入低微、生病或遭遇突发灾祸者,经说明可免交会费。

会员会费如需二次收费时,经本会筹备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

会员会费由各分会,在以户造册入会时交纳。会费30%由各分会累总上交本会。当地未建立基层分会的,可直交本会。

宗亲因故退会或除名的会员,所交会费一律不退。

二、;员会费的使用与管理。会员会费与会员捐赠款项,本会设立财务经费管理组,建立会员会费专项管理帐目,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会费和捐赠款项用于本会公务开支、“偃公堂”开展祭礼活动经费等。

筹委会及各分会募集来的资金和会费专款专用,禁止炒股,任何个人不得挪用。

 

第五章  法律和奖惩

一、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会员遵守所在省市的法律法令。一切活动,均在此范围内进行。

二、对于在弘扬我族祖德宗风,服务人民,造福社会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会员,本会将以幸氏宗族的名义进行表扬、褒奖。

三、本会会员如违背法律、社会公德和本会章程,概由其自己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与总会及分会无关。本会有开除其出会处分的权限。

 

第六章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筹委会。

二、附安徽山东幸氏宗亲联谊筹委会入会登记表册。

三、本章程是试行草案,待时机 熟正式施行。

                              二零一二年二月四日

 

 

Copyright © 幸氏家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技术支持:搜虎网络